文章
  • 文章
搜索
详细内容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审批事项改革以及环评与许可证衔接、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会议

为了落实《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事项改革工作方案》、环评与许可证衔接、许可证核发等工作,9月2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审批事项改革以及环评与许可证衔接、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会议。局王承武副局长、环评处以及驻各地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环评部门和许可证核发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就审批权限上收、环评和验收审批审查的时限和流程、公示、格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强调了驻各地生态环境局对业务审查意见的质量把控,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各地环评报告及审查文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其次根据工作安排,对全省各市和区县环评审批部门使用生态环境部的环评申报审批系统作了相关要求,建立了工作联络机制,共同推进环评申报审批系统与省厅的对接和使用;同时对近期将省厅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要求的核发工作进度,细化了各地每月需核发的行业、数量等,各地围绕省厅要求提前一年完成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交流讨论,提供了一些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18912736289
18912749597
联系微信
技术支持: 聚成网络科技 | 管理登录
seo seo